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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改善性住房界定难 银行首付比例不下调

2008-11-19 10:19:54 来源:重庆时报 作者:佚名

  重庆银行人士:已收到银监会通知,二套房和商业性住房首付款不享受优惠

    家住渝北区的张先生最近比较郁闷,张先生刚结婚的时候在渝北买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住房,现在有了小孩,他准备购买一套70多平方米的新房。“这应该属于改善性住房吧?”可张先生跑遍了市内几乎所有的银行,得到的结果是只能算二套房,只能首付4成,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对此,重庆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个贷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已正式收到了银监会的文件,二套房和商业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能下调。

    一位银行房贷人士对记者表示,由于改善性住房和二套房没有界定标准,银行一般都是以房屋的购买记录来判定是否是二手房。像张先生这种情况,由于此前他已经有过一次买房记录,银行最大的可能就是认定为二套房。

    其实限制张先生享受7折利率的原因是2007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尽管10月22日央行房贷新政中提出了改善性住房这一概念,但由于改善性住房和二套房没有界定标准,银行一般还是会认定为二套房。 

    18日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重庆分行个贷中心的负责人表示,已正式收到了银监会的文件,主要内容是强调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执行2007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即二套房和商业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能下调。不过,其他商业银行则对此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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