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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严禁向小产权房放贷

2008-8-28 8:24:42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李昊杰 陈春林

  记者27日从省银监局获悉,央行和银监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不得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城镇居民发放住房贷款,也就是不得对购买小产权房的客户发放住房贷款。

  《通知》要求,严格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金融机构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此外,该政策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贷款管理。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商业性房地产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城镇居民,不得发放住房贷款。

  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房地产开发贷款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中的“金融机构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2001年央行就出台了这个禁令,银行从那时就开始实行了,这次央行和银监会只是重申这一政策。至于不得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城镇居民发放住房贷款,银行实际上早就这么做了。他解释说,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也称为“小产权房”,但实际上目前还办不了房产证,市场前景不明朗,因此银行也不会愿意给购买“小产权房”的住户发放贷款。

  省内权威金融部门人士表示,这次央行和银监会下发《通知》的用意主要是通过银行信贷来促进节约用地,而不是紧缩房地产贷款,银行正常的房地产贷款仍不受《通知》限制。南京另一家银行信贷部门人士也表示,《通知》对银行的放贷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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